01/ 深化输配电价改革
2023年5月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,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。其中:
《通知》强调,居民生活、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。
《通知》明确,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、上网环节线损费用、输配电价、系统运行费用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,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、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,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。
《通知》提出,执行工商业(或大工业、一般工商业)用电价格的用户,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,执行单一制电价;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,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;315千伏安及以上的,执行两部制电价,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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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一
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续
02/ 广东省峰谷价差为全国最高
根据《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近日,全国各地电网企业陆续公布2023年6月代理购电价格。
2022年10月-2023年6月各地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一览表
(元/兆瓦时,截止2023年5月30日)
据统计,广东省珠三角五市峰谷价差为全国最高,价差为1.3894元/度,其次为浙江市1.3819元/度。
峰谷电价差超过0.7元的地区达到了18个省区,超过1元的地区有5个省区。
2023年6月各省电价峰谷价差一览表
(元/千瓦时,截止2023年5月30日)
03/ 电价改革推进用户侧储能发展
国内电力储能项目储备的快速提升,为行业未来增长奠定了基础,储能项目以电网侧独立储能与电源配储为主,用户侧工商业占比逐渐提升。峰谷价差+需求响应/用户侧调峰/虚拟电厂+运营/装机补贴,代替可中断负荷或错峰用电指标直接为业主带来经济价值,成为用户侧储能关键盈利点。
近日公布的2023年6月各地电网代理购电电价的峰谷价差呈增大趋势。从边际变化看,峰谷价差超过0.7元/kWh的省市数量增多 (峰谷价差超过0.7元/kwh的省市由22年7月的6个上升至23年6月的18个);横向看,各地分时电价的峰谷比亦有持续拉大。据统计,储能LCOE≈0.63元/kwh,当峰谷电价差大于储能LCOE,工商业储能投资具有经济性。
在当前峰谷电价差不断增大的趋势下,全国范围内已有越来越多省份的工商业储能具备了经济性。此外,对大工业用电而言,安装工商业储能能有效降低两部制电价的两部分电费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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